省法院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

2022-10-12 17:34:58
近日,省法院在充分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文共18条,分别从刑事审判、传统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破产审判、行政审判、执行程序、信息化技术的运用等八个方面,压实了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全流程全要素服务职能。


《意见》强调,要坚持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坚持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严惩各领域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要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依法妥善审理涉招商引资协议纠纷,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合理诉求,监督有关政府部门诚信履约,对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改变政府承诺的,要依法判令补偿企业的财产损失;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既要惩治企业在用人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也要正确区分企业的经营困难行为与恶意欠薪行为,防止因保护部分劳动者而导致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要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引导金融资本“脱虚向实”,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能力。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救治和出清功能,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产业转型升级;要加大恶意诉讼审查力度,善用司法政策,打击非法竞争破坏企业家信誉的恶意诉讼。在涉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要适当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依法查明事实,确属诉讼虚假的,依法不予受理;要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确保“找财产促执行”“有财产必执行”,用真金白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要依托“智慧法院”“数据法院”建设提升司法服务便利度,利用好贵州作为全国大数据中心的优势,探索大数据分析系统识别涉企业家权益保护类案件,及时掌握、准确研判涉企业家案件的立审执工作态势,总结审判经验,健全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行为规范和指引。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善用裁判指引、司法公开和典型案例发布等方法,加强流程管理,强化对审判程序的制度约束,保障企业家程序和实体权利,依托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宣传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政策措施、经验做法,营造招商惠商安商荣商法治氛围,培育贵州投资热土、创业乐土、兴业沃土,用一流“贵人服务”,打造法治营商环境“贵州高地”。


据悉,近年来,全省民营企业数量增长迅猛并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影响力贡献度日益增强。截至2022年7月25日,贵州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390.94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的比重达到96.08%,民营经济在全省GDP中的占比达到60%以上。与此同时,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1至8月,全省共受理涉民营企业商事案件135878 件,结案标的 489.86亿元,聚焦民营企业最关心最关切的司法新诉求,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开展法治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

来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guizhou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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